(十六)引導數字文化產業集聚發展。充分發揮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國家文化與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創意創新資源密集區域作用,培育若干各具特色、各有側重的數字文化產業優勢產業集群和產業鏈。依托創新資源富集、產業基礎深厚的城市,建設富有創意內容、創新模式和強大文化創意能力的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策源地。結合“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區域發展戰略,以要素稟賦、產業配套為基礎,加強創新創意資源聯動,形成若干數字文化產業發展集聚區。將數字文化產業發展與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相銜接,以市場化方式促進產業集聚。
(十七)參與數字文化產業國際分工與合作。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分工與合作,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文化企業和產品,為全球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中國模式。鼓勵優勢企業到境外設立研發機構,通過境外投資并購、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不斷開拓海外市場。鼓勵數字文化企業積極參與國際交易、會展,深化人才、創意、技術、管理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產業鏈全球布局,針對重點國別地區確定不同的推進方式和實施路徑,實現產業鏈資源優化整合。積極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國際合作。
(十八)構建數字文化領域標準體系。加強手機(移動終端)動漫標準應用推廣,推動虛擬現實、交互娛樂等領域相關產品、技術和服務標準的研究制定,積極參與數字文化領域國際標準建設。健全技術創新、知識產權與標準化互動支撐機制,及時將先進技術轉化為標準。推動建立數字文化標準行業組織,促進資源整合共享,建設數字內容生產流程、產品和服務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加強推廣應用。
(十九)優化數字文化產業市場環境。積極建立司法、行政、技術和標準相結合的數字文化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機制,加大管理和執法力度,打擊數字文化領域盜版侵權行為。規范數字文化產品版權交易市場,發揮版權交易激勵原創、活躍市場、價值發現的作用。積極促進數字文化會展發展,搭建展示交易平臺,推廣數字文化技術、產品及服務。積極發揮行業組織在平臺搭建、信息交流、行業自律、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大數字文化產業政策保障力度
(二十)落實相關財稅金融政策。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用好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各類財政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等投資政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支持一批數字文化內容創作、技術研發、平臺建設、產業融合項目,帶動社會資本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文化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等政策。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創意和設計費用執行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加大直接融資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數字文化企業通過各類資本市場融資,積極運用債券融資,支持設立數字文化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各類型相關股權投資基金。建立投融資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鼓勵開發性、政策性、商業性金融機構支持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推進投貸聯動,實現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產業政策的有機銜接。做好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目錄》的落實工作,支持享受有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