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發展的大局
NCCETC新的報告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的149項政策行動在40個州實施。許多人都對公用事業的應對措施感到擔憂,59家公用事業公司要求增加所有住宅太陽能客戶的月度固定費用或最低費用。
關于分布式發電(DG)或凈能源計量(NEM)政策的39項行動中的許多行動和21項關于審查分布式發電(DG)的價值或NEM的成本和收益的行動預計會取代凈能源計量(NEM)的新關稅。
18項關于社區太陽能的行動,以及8項關于第三方太陽能所有權法律或法規的行動,以及4項關于分布式太陽能公用事業所有權的行動,也旨在尋找使用太陽能以滿足電網需求的新方法。
據NCCETC報道,目前有50多項行動是對分布式發電(DG)的賠償、估價或滲透進行立法努力。更重要的是,NCCETC政策研究高級經理兼調查報告的主要作者Autumn Proudlove稱,許多公司正在超越太陽能解決分布式能源(DER)問題。
Proudlove表示,“越來越多的州正在研究分布式能源(DER)的價值,并為太陽能、儲能、電動汽車和其他分布式能源(DER)的客戶尋找新的速率設計。”
他說,向速率設計和激勵的轉變并不僅僅是為了推動太陽能電池的發展,但目前還不明顯,但似乎正在出現。他補充說,其中兩個關鍵驅動因素是電動汽車(EV)和太陽能加儲能革命。
Proudlove說:“許多州正在考慮‘太陽能+儲能’是否有資格獲得凈能源計量(NEM)或應如何補償。他們也在研究這些技術是如何組合在一起的,以及政策和利率結構如何協調它們的問題。”
她說,新罕布什爾州的試點設計是一個例子,以測試分布式資源的使用,作為新的分銷系統基礎設施的替代品。“他們正在討論是否將其限制為分布式發電(DG)。如果它包括所有分布式能源(DER),儲能技術可能會比太陽能更受關注。”
Proudlove表示,2018年第一季度兩項突出的政策行動涉及費率設計,這類設計可能類似于僅用于太陽能的設備,但推動更加創新的太陽能加儲能設備的應用。較少引起爭議的是使用時間(TOU)費率。非常有爭議的是需求費用的三部分費率。
NCCETC 2018年第一季更新的太陽能政策
需求費用
精心設計的需求費用(如TOU費率)可用于誘導客戶轉移消費。人們面臨的挑戰在于更好的設計,當設計不好時,它們可能是懲罰性的,似乎只能為恢復固定成本的公用事業服務。
馬薩諸塞州監管機構通過批準Eversource Energy公司的三部分費率設計。它包括為分布式能源(DER)擁有住宅客戶提供的強制性需求費用,并被認為是這種類型的第一種設計,可以用于受監管的電力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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