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總結鞏固(11月-12月)。工作組系統總結專項監管工作情況,編制監管報告,適時在一定范圍內發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相關派出機構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支持專項監管工作,按要求派員參加工作組。對于抽調參加專項監管的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對于涉及本轄區的跨省跨區交易行為,積極配合推進專項監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動配合監管。電力交易中心和電網企業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認真組織開展自查,深刻查找并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制定工作措施,按時提交自查報告。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確定工作總協調人,電力交易中心和電網企業相關部門指派專人負責與工作組對接;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完整提供材料;認真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三)務求監管實效。工作組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有關要求。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切實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聚焦跨省跨區電能交易中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典型問題、苗頭性問題,扎實開展專項監管工作。加強問題核實,督促企業整改落實,強化專項監管成果運用,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聯系人:左源 任治軍
聯系方式:010-66598600 66023677(傳真)
電子郵箱:wangpr160@126.com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7月14日
上篇:
下篇: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77號比科新大廈 傳真: 電郵:303235380@qq.com
隴ICP備14001663號 泰和集團 甘公網安備 62010202002397號 版權所有 設計制作 宏點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