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劃定1月20日的時間節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垃圾發電項目的搶裝。光大證券研報指出,征求意見稿清晰指出新老項目界定的時間點,斷絕了在建項目搶裝以納入存量項目的可能性。
而目前在一期項目的基礎上擴建二期甚至三期項目已成為垃圾焚燒行業發展規模和企業拓展市場的重要方式。張益告訴經濟觀察報,據不完全統計,2019年我國城鎮范圍已建和在建垃圾焚燒項目合計已達到700座左右,其中城鎮已建項目約400座,另有在建項目約300座。在建的約300個垃圾焚燒項目中,新建和擴建項目占比分別約為70%和30%,而在已投運的約400個垃圾焚燒項目中,約有205個已經或正在實施擴建工程,占比高達51%。
從另一方面來看,企業對于補貼的依賴程度也較高,補貼連同上網電價成為企業的主要收益來源。而征求意見稿并未給出補貼的總規模。
據光大證券估算,今年垃圾焚燒行業將有13萬-15萬噸/日的新增并網規模,若按300天運行時間,國補0.15元/噸測算,需要的補貼規模至少約16億元,已經較難實現收支平衡,疊加實際分配給垃圾焚燒新增項目的規模大概率低于10億元。
光大證券預計,國補的政策核心落腳點仍在以收定規模、定進度,超出收入規模的項目一方面或由地方政府予以解決,一方面或在后續年份予以支持落實,因此還需關注政策正式出臺后明確的補貼規模情況。
爭議不斷、變數仍存
垃圾焚燒是我國現階段處理生活垃圾的主流技術,通過焚燒對垃圾進行減量化和穩定化處理,將垃圾的內能轉化為熱能用于發電,以實現垃圾的能源化利用。與填埋和堆肥相比,具有占地省、穩定化迅速、減量效果明顯、余熱可以發電等特點。
2014年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作為33項低碳技術項目之一被納入其中。這份文件被業內視為垃圾焚燒發電的重要支持文件。而在更早的2009年,垃圾發電項目也同風電、光伏發電以及生物質發電一同被列入可再生發展能源基金的范疇。
關于補貼,近幾年業內不乏討論的聲音,主要是贊成和反對兩者之間的角力:垃圾發電是否能跟風電、光伏共列進入可再生能源的目錄中去?是否要用財政補貼這樣一項有爭議的技術?
在劉華看來,垃圾焚燒發電是我國目前垃圾管理不得不接受的一種最終處置方式。“但目前我國垃圾處理方式存在比例失調的問題,沒有考慮有效的梯級利用,依賴焚燒和填埋的比例過高,如果‘十四五’還沒有相應的處理能力建設與處理政策調整,國家現在推行的垃圾分類的很多政策在后續是難以落實的。”“舉例而言,依據國家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生活垃圾處理目前的主流方式中填埋和焚燒分別占處理能力的43%和54%,其他處理方式只占3%。焚燒和填埋這些末端處置方式的比例如此之高,是不符合廢棄物管理的大原則的。考慮到中國的濕垃圾較多,從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來看,更好的方向是向有氧堆肥、厭氧發酵等資源化利用處理方法探索。”劉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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