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伏、風電行業迎來了補貼發放的好消息,但仍有很多問號——為何首批只截止到2017年7月底?剩下的項目怎么辦,什么時候能補錄進去?進入補貼清單后,1-7批項目補貼拖欠肯定更嚴重了,影響有多大?新進入光伏補貼清單的項目又能拿到多少比例的補貼?所謂的同比例發放是如何執行?……本文綜合了業內多位行業專家的解讀,試圖捋清楚上述問題。
關于時間節點:為何只到2017年7月底?
據了解,之所以將2017年7月底定為首批補貼清單的時間節點,主要是因為截止2017年7月底,中國光伏電站累計裝機規模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規劃的110GW(包括105GW光伏與5GW光熱),也就是說上述三部分加上已經納入1-7補貼目錄的項目總規模約為110GW。
截止2019年底,我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已突破200GW。這意味著,剩下的約90GW光伏電站中,扣除2019年底前并網的領跑者項目(約6GW)、2019年底前并網的競價項目(約10GW)以及單獨發放補貼目錄的光伏扶貧與戶用項目之外,在首批補貼清單之后,還有超過40GW的光伏電站等待確權。
2017年8月-2018年底并網的合規項目何時進入補貼清單?
從時間上來看,根據文件,2020年4月30日之前完成第一階段補貼清單的審核發布工作,6月底之前完成完成首批補貼清單的審核發布工作。光伏們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2017年8月至2018年底前符合要求的項目將于何時進入補貼清單,財政部目前未有明確說法。
此外,首批補貼清單是按照“十三五”規劃的110GW目標劃定的并網截止期限,那么剩下那些超出“規劃”的項目究竟如何認定更令人擔憂。
根據國家能源局數據,截止2019年底,我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達204GW,其中進入1-7批補貼目錄的約有光伏61GW(含光伏扶貧)、風電138GW。2018年6月財政部公布了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從2014年開始,各批次目錄發放的時間周期基本在兩年左右。
按照此前三部委發布的《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所有合規的項目均可以進入補貼清單,但在財政部的文件中,仍需要分批次進入。行業仍在期待2017年8月之后并網的合規項目可以盡快進入補貼清單,“如果下一批補貼清單遲遲不能公布,那么補貼清單制跟目錄制又有何區別?”
補貼資金如何安排?1-7批補貼目錄與新納入補貼清單的項目能收到多少補貼?
在補貼發放比例方面,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陶冶解釋稱,除了規定的優先兌付補貼的四類項目,按照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項目即2019-2020的競價光伏補貼資金不拖欠,這一點是政策明確的。其他納入清單的項目,按照補貼款應收規模,按年度撥付同等比例補貼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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