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來,動力煤的社會庫存也開始加大,動力煤價格下行,2018年,煤價三次觸底,3月底價格569元/噸,6月中開始597元/噸,12月初至今577元/噸。不得已情況下,電廠主動去庫存,電力企業陷入到虧損的泥潭。
究其原因,煤炭在上游,電力在下游。煤炭與電力高度關聯,且煤炭價格對火電行業的沖擊最為直接。根據媒體報道,今年電煤價格全程高于國家發改委規定的綠色區間,當下供暖季局部地區出現供應吃緊,火電行業的虧損預計數百億。
造成虧損的成因取決于兩方面,煤炭成本和電價。煤炭是決定燃煤發電成本的關鍵因素,價格由市場決定,電價為燃煤發電的經營因素,價格由政府管控。
目前我國的電價體系為:上網電價+輸配電電價+其他=銷售電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國的上網電價主要包括基本電價與電度電價。當前我國正處于電力體制改革過渡期,在此背景下,“上網電價“與”標桿電價“同義。
2004年,國家出臺了關于標桿電價的政策。規定了各地區統一調度范圍內新投產燃煤機組以及部分水電機組的標桿上網電價,成為電力產業關鍵指標之一。
2013年以來,煤電標桿電價共經歷了4次下調、1次上調,每千瓦時凈下調6.34分,并取消各地低于標桿電價的優惠電價、特殊電價。在建立起有效的電力市場并實現發電競價上網前,電價呈現出了極強的政策管制屬性。
2019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9 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
名存實亡的煤電聯動
事實上,政府對電價的干預實則是為了“扭虧“深陷泥潭的電力企業。在煤炭價格持續上漲階段,國家實施了“煤電聯動“政策,將二者捆綁為利益共同體。
但是,由于煤炭價格跟隨市場供需變化而隨時波動,煤電聯動機制導致煤價不能及時傳導至電價,形成了長期以來的“市場煤、計劃電”的矛盾,“煤電聯動“也成了名存實亡的概念。
2004年,國家發改委推出《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意見通知》,明確以6個月為周期,在平均煤價波動超過5%時調整電價。
2015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了煤價波動在每噸30-150元之間將啟動聯動機制,并將煤電聯動的周期改為一年,還公布了聯動機制計算公式,以期完善煤價聯動機制。該文件于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然而,新的文件仍然使電價與煤價的聯動受到嚴格限制。例如在2016年煤炭市場價格大幅上漲情況下, 2017年初的電煤價格卻并未隨之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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