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除了“優引”政策,允許和鼓勵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人才,以知識產權等入股企業,參與利潤分配。并繼續完善政府與高校合作共辦的珠海創新文化創意研究院、珠海手信文化設計研究院等多個產學研基地的建設,打造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高地。
投融資:支持商業銀行創新文化創意產業信貸服務,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或擔保方式,降低文化創業企業融資難度。建立成熟的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和產權交易載體,提供知識產權認證背書,建設行業交流和展示平臺、投融資平臺、產品交易平臺、創意項目庫、產業聯盟等;大力推動珠海市小微企業“文產貸”業務,加快建設小微企業“文產貸”融資平臺。鼓勵民間資本通過風險投資、私募股權、互聯網眾籌等創新形式進入文化創意產業領域;設立文化創意產業基金,對具有高增長潛力的重點文化創意企業、項目及產業園進行戰略性投資,進一步拓寬文化創意企業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