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召開營改增媒體吹風會。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三大客觀因素決定2017年營改增減稅規模會進一步擴大。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總會計師王陸進介紹了今年5~11月份營改增的減稅情況。
截至11月30日,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試點納稅人共計1069萬戶,比5月初的1011萬戶增加了58萬戶。5~11月份,四大行業累計實現增值稅應納稅額6409億元,與應繳納營業稅相比,減稅1105億元,稅負下降14.7%。
就營改增整體情況而言,2016年1至11月營改增已整體減稅4699億元,從全年看減稅約5000億元目標能夠完成。
整體減稅已達4699億元
“營改增減稅是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說,今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之后,5至11月全國稅務部門組織的稅收收入平均增長3%,與去年同期同口徑稅收增長8.3%相比,增幅下降5.3個百分點。
王陸進表示,5月1日以來,四大行業新辦戶數逐月穩步增加,截至11月30日,四大行業試點納稅人共計1069萬戶,比5月初的1011萬戶增加了58萬戶。
5~11月份,四大試點行業累計實現增值稅應納稅額6409億元,與應繳納營業稅相比,減稅1105億元,稅負下降14.7%。其中,建筑業減稅65億元,稅負下降3.75%;房地產業減稅111億元,稅負下降7.9%;金融業減稅367億元,稅負下降14.72%;生活服務業減稅562億元,稅負下降29.85%。
5~11月份,除了四大試點行業減稅1105億元外,前期營改增的“3+7”行業減稅1102億元,原增值稅行業減稅1180億元,三項共計減稅3387億元。加上今年1~4月份營改增847億元的減稅,2016年1~11月份營改增減稅4234億元。考慮到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和個人二手房減稅因素,2016年1~11月份營改增帶來的整體減稅已達到4699億元。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營改增的成效主要分為兩個層面。
首先,在制度建設方面,增值稅比營業稅更能體現出經濟結構變化帶來的影響,增值稅比營業稅在制度設計上更加規范、細致、科學、嚴格。行業細分越精細化,增值稅的優勢就越明顯,稅收將更加公平合理。
其次,從稅負水平來看,總體來說,營改增降低了稅負。事實上,稅負跟經濟發展的狀態有關系,經濟結構越成熟,細分化程度越高,稅負水平將會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