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是推動金融發展的強大動力。我國貨幣池子里的水不少,但向實體經濟傳導仍存在不少體制機制障礙,對此靠大水漫灌無濟于事,而是要依靠改革開放加以破解,提高金融調控和服務的有效性。一是推動形成多層次、廣覆蓋、差異化的金融機構體系。放寬金融行業準入,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和民營銀行,鼓勵互聯網金融依托實體經濟規范有序發展。二是健全金融產品市場化定價機制,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逐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三是突出加強制度建設,繼續積極培育公開透明、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規范發展區域股權交易市場,健全和完善債券市場格局,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四是促進金融業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有序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放寬外資市場準入門檻,用好自貿試驗區作為金融雙向開放的試驗平臺,推廣可復制經驗。創新外匯儲備使用方式,擴大“兩優”貸款規模和使用范圍,多種方式為“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產能合作提供全方位服務。
經濟結構決定金融結構。金融脫離實體經濟,無疑與產能過剩加劇和新增長點不足有關。把“迷失”的資金引入“干旱”的實體經濟,歸根結底還是要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形成新的增長點和內生增長動力,讓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有利可圖”。這就需要我們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努力在經濟結構調整上有大的突破。只有結構順了,企業才“有錢賺”,金融業才能“心甘情愿”地服務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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