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政策支持
報告建議中國的可再生能源投資者拓寬融資渠道,突破“內保外貸”融資模式的局限,利用資本市場、債券市場、多邊機構和外資銀行,以及長期養老保險類基金等資金來源為海外項目融資。同時,報告還對可再生能源“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出期待。
“我們‘走出去’的時候,要積極介入到這些國家的風電光伏發展政策的制定”,佟江橋在網絡研討會上表示,“這方面一些國際組織和多邊機構做得不錯,我們應該幫助東道國做一些能力機制的建設。”
此前,也有中國智庫建議中國通過對外援助資金,滿足“一帶一路”國家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機制的資金需求,助力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與會專家也希望,中國的國有金融機構能夠加大對海外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支持。報告指出,作為中國唯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機構,中信保(Sinosure)的保險是很多海外可再生能源項目繞不過的坎。“中資銀行貸款+中信保保險”模式仍是大部分項目的融資模式。貸款銀行往往要求借款人投保中信保的出口信用保險,以覆蓋貸款的政治風險和商業風險敞口。但是,中信保的中長期投保額度卻有很大部分給予了海外煤電項目,占用了可再生能源項目可能獲取的保險額度。
創綠研究院主任白韞雯也認為,國內金融機構需要來自政策制定者更大的激勵來支持可再生能源“走出去”。例如,中國人民銀行在對國內的銀行進行宏觀審慎評估(MPA)時,已經將其在國內發放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納入了評估范圍,但不包括其境外綠色授信的部分。“綠色信貸納入MPA評估對銀行有較強的激勵”,白韞雯說。她認為,銀保監會應該將銀行類金融機構境外綠色信貸余額和增長率進行統計并納入MPA評估。
馬駿也在網絡研討會上提出,中國可以鼓勵甚至要求金融機構對其投融資組合開展環境壓力測試,推動它們加大對“一帶一路”投資的綠色投入,創造更好的融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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