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個具有廣闊空間的市場,中國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國家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直接投資和開發具有多方面的優勢。目前中國企業在‘一帶一路’國家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股權投資還處于早期階段,未來在更大規模上參與的潛力巨大。”近日,創綠研究院、清華大學綠色金融發展研究中心聯合發布《“一帶一路”國家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融資模式、問題和建議》(以下簡稱“報告”)并作出上述判斷。
實際上,盡管中國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國家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可以追溯到十余年前,但是目前仍面臨國內資金回籠滯后造成海外項目開發的資金能力不足、項目競爭加劇、投資國主權擔保減少、信用保險機構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不夠等融資問題和困難。
對此,報告提出相關建議,既包括對相關政策制定者的建議,也包括對所涉金融機構的建議,還包括對投資主體和第三方的建議。如,建議政府和監管部門幫助“一帶一路”國家開展可再生能源發展機制能力建設,為“一帶一路”國家提供綠色金融能力建設服務,幫助“一帶一路”國家建立綠色金融標準、環境信息披露要求、激勵機制和發展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建設本地的綠色金融機制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發起專注于“一帶一路”國家的綠色投資基金等。
前景十分廣闊
報告提出,推進“一帶一路”國家能源結構的綠色化和低碳化轉型是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一項核心內容,也是改善“一帶一路”國家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和支持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舉措。基于優異的自然稟賦條件、嚴重的能源電力短缺、成本的快速下降和政策規劃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在“一帶一路”國家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并于近年來快速發展。
據了解,當前很多“一帶一路”國家的能源戰略都紛紛轉向發展低碳可再生能源。相當數量的“一帶一路”國家具備優異的光照輻射和風力資源條件,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潛力巨大。東南亞和中東地區的光照強度,中亞、東歐和南美地區的風力密度,相較已形成投資規模的中國和全球平均水平更具優勢。一些已運營的風電和光伏項目的年利用小時也大大高于中國項目的平均水平。同時,“一帶一路”國家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的優勢還包括:有充足的項目建設土地資源,資源分布和負荷中心的地域匹配,由于煤炭油氣資源不足導致傳統化石能源價格較高等。
報告稱,很多“一帶一路”國家都制定了本國的中長期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許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處于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的地區,嚴重依賴傳統化石能源,改變能源結構、增加可再生能源比重刻不容緩。根據彭博新能源統計,近年來發展中國家可再生能源的投資不斷增加,尤其是光伏領域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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