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規范省間交易運營秩序。一是規范各類省間交易秩序。規范跨區中長期交易、區域內省間交易、區域內日前實時交易、跨區現貨、跨省輔助服務、電量庫、主控區置換等各類省間交易、置換運營秩序。二是規范關鍵斷面優先級別。在確保系統安全穩定的前提下,按照保障屬地電力供應優先、清潔能源消納優先、效益優先、效率優先的原則,安排重要通道和關鍵斷面電能交易,研究構建輸電權交易市場。三是強化交易機構風險管控。建立市場風險識別和防控機制,開展市場主體風險教育,面向市場主體發布風險提示書,構建法律風險防控體系。三是做好交易安全校核、交易電價、交易執行等信息披露工作。
探索適應能源互聯網的電力市場交易體系。一是積極開展新一代電力交易平臺建設。作為國網泛在電力物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相關電力交易機構需要積極參加市場成員、出清、結算、合規和技術支撐建設,研究提出適應西北區域和省區特點的差異化平臺業務需求。二是探索能源互聯網在西北交易專業的落地方式。三是加強新能源大數據治理和運用,探索靈活調節電力容量市場,以市場化方式激勵火電靈活性改造、水電預留機坑裝機、虛擬儲能、電池儲能、需求側響應等投資,促進高占比新能源系統調節能力建設。
上篇:
下篇: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77號比科新大廈 傳真: 電郵:303235380@qq.com
隴ICP備14001663號 泰和集團 甘公網安備 62010202002397號 版權所有 設計制作 宏點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