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相關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項目補貼預算總額度為30億元,其中,7.5億元用于戶用光伏(折合350萬千瓦)、補貼競價項目按22.5億元補貼(不含光伏扶貧)總額組織項目建設。也就是說,競價項目按修正后電價由低到高全國排序、直至出清。戶用光伏根據切塊補貼確定年度裝機總量,由電網公司每月10日公布上一個月的裝機量,當公布的上一個月裝機量已突破總規模限制時,本月最后一天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的戶用光伏并網截止時間(即戶用光伏有一個月緩沖期)。
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分析稱,通過年度補貼總額定總規模,形成了一個“蹺蹺板”的形式,在電價特別低或者平價上網項目特別多的情況下,整個市場裝機規模能夠擴得更大;反之,對補貼需求更多,市場規模反而會縮小。
按照慣例,國家每年給各省分配補貼指標規模,這一機制在今年的征求意見稿中徹底改變。根據征求意見稿,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要求審核匯總后向國家能源局報送申報補貼項目及預期投產時間、上網電價等內容。國家能源局根據修正后的申報補貼項目上網電價報價由低到高排序遴選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為此,能源局設計了一套看似復雜的電價修正規則,以確保全國光伏電站在同一個標準之下進行競價。補貼申報和競價原則上一年組織一次。
此外,項目競價以投產的季度即并網結點算,如因種種原因沒有建成,每逾期一個季度并網電價補貼降低0.01元/千瓦時。如兩個季度后還沒有建成,則取消補貼資格。
風電:需國家補貼的集中式風電項目全部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配置
去年5月,國家能源局官網發布的《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就標志著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時代結束:尚未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從2019年起,新增核準的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
征求意見稿中的《2019年風電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定調,今年將有序按規劃和消納能力組織風電建設。2018年底前已并網和已核準建設的風電項目(扣除應廢止或其他原因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總規模已超過本省級區域2020年規劃并網目標的,除平價上網風電項目外,暫停新增陸上集中式風電項目建設。
“需要國家補貼的集中式風電項目全部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配置。”對于存量項目,工作方案提出頗為嚴苛的轉競價要求:2018年度未通過競爭方式進入國家補貼范圍并確定上網電價的海上風電項目,其核準文件不能作為享受國家補貼的依據。在《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發布之日前獲得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在本次通知發布前未辦齊開工前手續的,均參加競爭配置并通過競爭確定上網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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