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這一提法完全是沒有根據的!
因為:30億元=全部項目的“度電補貼強度×裝機×年利用小時數”
投標完成后,度電補貼強度、裝機規模都是非常明確的!“年利用小時數”取多少合適?
從“領跑者基地的月度報告”來看,“發電小時數”的影響因素太多,即使同一項目場址,不同項目的發電小時數也差異很大。然而,總要有一個用于計算的依據。而之前確定的“保障小時數”,顯然是一個很好的依據。各省的保障小時數結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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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表中僅有部分省份,“Ⅲ類資源區”基本上不會出現限電,是全額消納的,在計算補貼時如何確定小時數?
同樣是“Ⅲ類資源區”,山西南部的年利用小時可能達到1200小時,而浙江、廣東省可能只有1000小時,湖南、貴州甚至不足1000小時!
根據實際運行電站的經驗數據,采用了“II類地區1300、III類地區1100基礎小時數”這一標準。
綜上所述,1300小時、1100小時,只是用于計算30億補貼的一個參考數值,肯定不是將來用來計算補貼上限的依據!
4、結語
1)32GW只是三家電網公司給能源局的一個參考,并非正式的約束性文件,不應該太過在意。
2)“黑戶電站”轉為“平價項目”的可能性比較大,參與2019年補貼競價額可能性非常低!
3)1300小時、1100小時,僅是用于計算30億補貼額的一個參考數值,未來具體的補貼發放,還是要看實際的發電量。
上述三點,僅代表個人意見,供大家參考。如有不對之處,還請予以指正。(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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