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將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放在穩杠桿和防范系統性風險的高度去認識。從目前情況來看,監管層可能需要兩年到三年,甚至更長時間防范和治理互聯網金融風險
□ 不能因為存在風險就將互聯網金融“一棍子打死”,需要將其分門別類,研究制定專門的監管辦法
近期網貸平臺連環爆雷,行業風險暴露,投資者情緒恐慌,市場對互聯網金融發展預期不甚樂觀。
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秘書長吳震認為,要認識互聯網金融風險必須弄清概念。“互聯網金融并不等于P2P網貸。在我們的監管體系中,互聯網金融就有19種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互聯網基金、互聯網保險等,P2P網貸只是其中一類。”吳震說。
吳震認為,不能因為存在風險就將互聯網金融“一棍子打死”,需要將其分門別類,研究制定專門的監管辦法。“不可否認的是,互聯網金融在我國取得了很大的發展成績。”吳震表示,互聯網金融發展符合數字經濟的發展方向,數字經濟是未來發展趨勢。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認為,應從宏觀視角來認識互聯網金融風險。“要將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放到穩杠桿和防范系統性風險的高度去認識。從目前情況來看,監管層可能需要兩年到三年,甚至更長時間防范和治理互聯網金融風險。”
當前,互聯網金融領域到底存在哪些風險?吳震認為,主要有3種風險:一是平臺跑路風險,大量非傳統金融機構涌入金融行業,缺乏相應風險管理能力,出現了大量跑路事件;二是社會風險,如網絡高利貸和暴力催收等引發的社會風險,平臺跑路甚至會引發群體性事件等;三是宏觀風險,即互聯網金融資金流向與宏觀調控方向不一致的風險。
尹振濤認為,具體到網貸行業,也有3類風險:一是欺詐風險。很多跑路的平臺或者爆雷的平臺并不是真正的網貸平臺。這些平臺披著網貸外衣,從事非法集資甚至金融詐騙等行為;二是合規風險。隨著專項整治推進,監管框架也逐漸明晰,一些不符合新監管要求的業務需要消化和處理,可能會產生風險;三是網貸行業自身的風險,包括金融產品風險、平臺經營風險等。
目前,互聯網金融存量風險比較大,化解風險需要時日。“以P2P網貸平臺為例,我們監測到的就有2000多家,數量相當龐大,化解存量風險還需要更長時間。”吳震認為,對互聯網金融監管肯定是長期的和長效的。
尹振濤認為,專項整治以來,監管機構對互聯網金融的態度較為明確。在特殊時期更關注風險,在防范風險的過程中同樣引導行業發展,并不像市場說的那樣“一刀切”,監管對創新采取了一定的包容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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