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 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行業協會及產業聯盟推薦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
通知說,為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示范推廣,推動科技創新,促進礦產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提高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54號)和《國土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的意見》(國土資發〔2016〕187號)要求,國土資源部繼續開展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第六批)的推薦評選工作。通知就推薦事項提出了具體要求:
推薦范圍:包括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采選新技術和新工藝,綜合利用尾礦、廢石(煤矸石)、礦山廢水等廢棄物的新技術和新工藝,數字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礦山新技術。重點推薦近年來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相關技術。已入選前五批先進技術推廣目錄的不在推薦范圍。
推薦條件:推薦的技術要求先進適用,已經投入生產并在節約和高效利用礦產資源方面取得顯著效果,能夠反映節約和高效利用礦產資源最新進展;推薦的技術應用范圍廣,預期能夠有效提高工效、節能降耗、節約和高效利用礦產資源,在全行業應用前景廣闊;運用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技術,體現信息化技術與礦山生產融合發展,綜合集成物聯網、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和智能技術等應用于采、選(冶)管理,實現人員、設備與產品的實時聯通、精確識別、有效交互與智能控制,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
推選程序:可以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轄區內礦山企業和科研單位及有關中央企業組織所屬礦山企業或科研單位進行申報;也可以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對遴選符合條件的先進技術向國土資源部推薦;或有關行業協會及產業聯盟可優選本行業(聯盟)先進技術向國土資源部推薦。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推薦數量不超過4項,有關中央企業推薦數量不超過2項,有關行業協會及產業聯盟推薦數量不超過4項。
評選發布:國土資源部組織專家對各單位推薦的先進技術進行評選。評選擬予推廣的先進技術,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公示后向社會發布。
通知要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和行業協會及產業聯盟要認真組織申報和推薦,充分調動礦山企業或科研單位的積極性,按照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按時完成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推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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