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世界經濟論壇開幕式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從經濟全球化問題切入,提出全球經濟治理滯后,難以適應世界經濟新變化。同時,隨著新的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日益形成,國際貿易和投資的規則卻未能跟上新形勢,機制封閉化、規則碎片化十分突出。
了解和參與世界經貿規則變化調整能夠更好地適應全球化進程,這對于中國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和融入世界市場并引領世界經濟發展尤為重要。
國際經貿規則演進歷程
全球經濟治理頗有影響的國際貿易慣例可追溯到19世紀中葉,國際法協會于1928年在波蘭華沙制定了CIF買賣合同的統一規則,共22條稱為《1928年華沙規則》。此后,隨著兩次世界大戰和1929~1933年空前的世界經濟危機,國際社會認識到各國之間存在經濟、貿易關系上的矛盾,并建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復興與開發銀行和國際貿易組織作為調節世界經濟貿易關系的三大支柱。
1946年,美國草擬《國際貿易組織憲章草案》提請聯合國理事會通過,形成《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的雛形,將貿易談判和關稅減讓的條款具體化, GATT主要處理和解決貨物貿易的糾紛和爭端。90年代后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全球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需要更廣闊平臺,貿易的方式和內容范圍也更加廣泛,對國際經貿規則起主導作用的是1994年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WTO),取代了GATT,擁有160個成員,貿易總額達到全球的97%。在GATT基礎上,WTO除了貨物貿易,還涉及服務貿易、知識產權、投資措施等領域,在全球貿易推動中起著核心作用。尤其是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后,對外貿系統改革的推動作用很大,使中國成為了世界第一貿易大國。然而多哈貿易規則談判的失敗,使得進入21世紀后WTO的影響力受到一定限制。尤其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后,世界經濟形勢發生巨大變化,現有經貿規則跟不上世界經濟的發展,其必然結果是更高級規則的建立。美國奧巴馬政府試圖在WTO之外,推行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關系協定(TPP)等超越WTO規范的全面性經貿自由化網絡!癟PP”是標志性貿易規則協定,協定的30個章節已經披露,除了關稅、投資、知識產權等領域之外,TPP還涵蓋技術貿易壁壘、綠色增長、勞工保護、食品安全、競爭政策和政府采購等多個領域。
從GATT以來到WTO成立,消減關稅壁壘已經做得非常到位,但是綠色貿易壁壘、新型技術貿易壁壘等形式的壁壘越來越復雜,因此針對環境、勞工待遇公平貿易以及知識產權、原產地規則等提高了難度,這些規則本身也對中國未來的改革起到了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