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要素
“文化+要素”是文化產業的“對內融合”,就是以文化、科技、信息、創意、資本、市場、人才、品牌等為代表的產業要素,通過集成創新而形成新的融合發展模式。
文化+平臺
“文化+平臺”就是跨平臺融合,是文化產業的“空間重塑”。隨著行業信息化水平越來越高,文化產業發展不再限定有限的空間,而是開展多領域、跨平臺的融合創新,“文化+互聯網”就是典型代表。
三、大文化產業的基本屬性與特點
文化是大文化產業的靈魂和核心
“大文化產業”的重要屬性就是文化引領。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先進文化貫穿于產業的整個鏈條,文化是產品的靈魂和精髓。大文化產業通過創意設計使產品更加完善,并用科技手段將文化體現在外觀設計、實用性、方便性、靈巧性等方面。大文化產業不僅僅是經濟的輸出和市場占領的重要手段,尤其更重要的是與世界各國價值觀的輸出和意識形態的較量,大文化產業將是支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實現的重要基石。
雙重屬性是大文化產業的本質特點
文化具有物質層面與意識形態雙重屬性,大文化產業亦是如此。一是經濟屬性,即大文化產業“是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柱產業,在產業結構調整、經濟質量提升、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滿足人類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也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二是意識屬性,即大文化產業在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內生力,提升中國文化的軟實力,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精神需求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當前大文化產業的發展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文化發展方向,弘揚社會主義文化精神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旋律。這兩種屬性是“大文化產業”固有的,二者缺一不可。就像美國的電影產業,在滿足人們享受感官刺激的同時,也將美國的價值觀和取向悄無聲息地灌輸給國人。
融合是大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途徑
“大文化產業”是建立在互聯網思維和共享經濟模式下,以充分發揮個人的才能與創造力,最大化地實現個人價值。“大文化產業”以合作共贏為目的,通過企業發展平臺化,實現多產業的融合創新,使產業的新業態不斷涌現。
總之,“大文化產業”的概念的提出,是基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我國《現代漢語詞典》中對廣義“文化”的定義。既然“文化是人類所創造的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的總和”,那么,所有的產業也都可以視為是文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