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3年,國務院就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基金,保障社會公眾利益。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作了長時間的系統研究,充分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認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2014年11月3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階段結束后,幾經論證,今年3月31日,國務院正式公布了《存款保險條例》,并決定自5月1日起施行。
存款保險制度是我國金融業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制度安排,對于更好地保護存款人利益,進一步完善金融安全網,建立金融穩定長效機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存款保險條例》即將正式施行前夕,本報記者就相關問題再次連線了有關專家。專家表示,《存款保險條例》的正式施行將對我國金融業產生深遠而廣泛的影響,是我國金融發展歷程中的重大里程碑事件。
多位專家深入闡釋了當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維護金融穩定的現實要求。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陸磊撰文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存款保險制度是其中的重要一環。金融宏觀調控體制層面,隨著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向縱深推進,金融業在擁有更大自主定價權的同時,勢必面臨更加復雜的經營環境;金融行業層面,隨著混合所有制在金融領域的持續推進,民間資本、互聯網金融和小額貸款機構等新型金融業態在提升金融業競爭活力的同時也帶來了風險。有序推進金融改革的前提是金融穩定,旨在保障存款人權益、及時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營造更為公平的競爭環境的存款保險制度,是金融穩定的基石。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陳雨露認為,筑起現代金融安全網,及時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非常必要。一旦發生金融風險,存款保險制度將發揮“消防隊”作用,堪稱現代金融安全網的重要制度屏障。另有專家表示,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中央銀行的最后貸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險制度構成了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因此,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的重要舉措,對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實現金融穩定具有長遠而重要的意義。
其次,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巡視員魏加寧表示,對商業銀行來說,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可以減少商業銀行的擠兌風險,減少政府的過度干預。此外,有助于商業銀行之間開展公平競爭,尤其是能夠為發展中小銀行和民營銀行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提供公平的競爭平臺,對商業銀行來說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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