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勇分析指出,根據《建議》要求,到2020年我國GDP將接近80萬億元,按照2020年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目標,文化產業將占GDP比重5%以上,文化產業增加值應在4萬億元以上。2013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21351億元,“十三五”時期還有約2萬億元的增長空間,發展潛力巨大。
當前,“互聯網+”正在重塑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新業態,文化產業業態創新方興未艾。在熊澄宇看來,文化新業態的發展首先要注重與科技創新的融合,這種創新不僅局限于產品形態層面,而且也包括新的服務平臺、新的交易方式、新的市場空間和新的用戶群體等。
“我國的文化產業走過了資源依托型的傳統發展方式,未來更多地要發揮科技創新型、文化創意型產品的優勢,提供差異化、特色化的文化產品,通過文化創新驅動,更高效地激活文化創造力。”高宏存指出,此外,還要依靠生產模式創新重塑文化生產方式,如眾籌、眾創、眾扶、眾包模式以及O2O模式、平臺經營模式等,從只注重單一環節生產到全行業產業鏈整合聯通,構建文化產業新生態體系。
分享成果:
多元化、分層次擴大文化消費
隨著消費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持續上升,文化消費正成為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強勁動力。
“促進文化消費市場擴大和繁榮,是文化產業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推動因素。進一步擴大文化消費,使之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激勵因子,可以更好地帶動原創和資本市場繁榮,催生一批質優價好的文化產品,從而讓人民群眾分享更多文化成果。”向勇說。
在向勇看來,目前我國文化消費市場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人均GDP為7800美元左右。比較發達國家同一水平上的恩格爾系數,可以看到我國居民用于文化消費支出的比重還較低。”向勇分析指出,要擴大文化消費,從生產者方面來看,要提高文化產品質量,滿足消費者通過文化消費體驗獲得資訊、提高審美、改善知識結構的心理期待;從消費者方面看,文化消費受限于消費者的審美水平和鑒賞能力,這需要進行教育和引導;從社會保障體系上看,要完善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消除消費顧慮,提升文化消費能力。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居民文化消費方式正從排浪式逐步走向個性化,這就需要文化產品生產者提供更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務和創新創意產品,以滿足日益增長的文化消費需求。”高宏存認為,未來要進一步優化文化消費政策環境,鼓勵和引導消費,同時要引導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和消費趨向,培養高雅的藝術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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