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清遠市政府近日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將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第三方支付業務、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互聯網保險等6個領域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領域。
P2P小額投資理財門檻較低且交易簡單,不需要研究需要專業技能的圖表、術語和數據,操作簡單,吸引了不少毫無理財經驗的投資者。近年來,以P2P理財、網絡理財為名但從事線下理財業務的民間理財公司在清遠冒頭,廣布網點,涉及金額巨大。僅在第二季度,清遠全市共立非法集資案件6起,破案2起,刑事拘留5人,逮捕3人。
非法集資往往披著網絡金融的外衣從事非法活動,而普通市民往往難以辨別。此前,清遠公布了一批非法集資案件,如在英德,曾某等人成立了英德市高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對外宣稱其項目回報驚人,在高額回報的利誘下,陸續有群眾在該公司參與投資上述各類項目,投資額達3620000元。應當說,這樣的案例并不少見。如果沒有及時戴上“緊箍”,互聯網金融這種金融領域出現的新業態,將難以發揮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務的作用,反而被某些不法分子利用,當成撈取不義之財的工具。
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風險隱患有其復雜的成因。老百姓手中有閑錢卻缺乏投資渠道,面對各種互聯網金融產品“高收益、低風險”的宣傳時,缺乏辨識能力的投資者容易上當。可是,作為一種新業態,互聯網金融尚處于監管真空狀態,監管責任主體不清晰、監管體制不健全和監管規則不完善等問題比較嚴重,尤其是在清遠這樣的三四線城市,由于本身的專業水準不足、監管成本較大等多個原因,長久以來監管工作仍然停滯不前。
此次清遠瞄準互聯網金融,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行為進行整治,無異于給互聯網金融上了一道“緊箍咒”,引導互聯網金融機構樹立合法合規經營意識,規范經營行為,加強風險管控能力建設,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