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今天透露,全國礦產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己獲該部原則通過。近期,國土資源部將在修改完善基礎上抓緊會同相關部門,正式上報國務院審批。據悉,《規劃》同步開展了環境影響評價。
根據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全面評估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情況并向國務院報告的基礎上,國土資源部會同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環保部和商務部組織開展了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工作,并完成規劃編制。在規劃編制期間,相關部門還同步組織了針對《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和政策風險評估。
據國土資源部介紹,《規劃》是我國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與礦業經濟發展的總體藍圖和行動綱領,主要明確國家在今后一段時期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與發展方向,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領礦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規范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行為。同時,《規劃》還是落實國家資源安全、加強和改善礦產資源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
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透露,《規劃》以2015年為基期,以2020年為目標年,展望到2025年。主要內容包括,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資源安全供應;著力推進新常態下礦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加快推動礦業轉型和綠色發展;積極促進礦業開放共享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