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由市委常委馮記春主持。市委常委、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胡立山就該征求意見稿進行說明。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李述永就全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進行總結、部署。副市長劉英姿宣讀關于調整充實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考核認定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園區、示范企業的通知。
萬勇指出,武漢要實現萬億倍增需要“軟硬”兼備,建設國家中心城市需要實現文化和科技的聚合功能,城市升級需要文化和科技融合支撐,打造國際大都市需要文化與科技融合形成的高端平臺,營造國際影響。
“新30條”首條規定,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億元文化產業發展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文化產業核心技術攻關、創新能力提升、文化與金融對接、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互聯網+文化產業等方向。
支持文化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和其他組織組建文化科技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對獲批國家級、省級文化科技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牽頭單位,由市科技研發資金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80萬元獎勵。
支持構建文化創新“武漢標準”體系。對主持國際、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的文化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及5萬元的資助獎勵;對獲得湖北名牌、武漢名牌稱號的文化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鼓勵高校畢業生開展文化科技創新創業,在3年過渡期內,對大學生創業企業實行社保費和稅費全額資助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