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便利化協定》是世貿組織成立19年后正式達成的首份全球性貿易促進協議,也是多哈回合談判啟動以來取得的最重要突破。早在1996年,貿易便利化議題就被列入世貿組織工作日程。2004年10月,世貿組織貿易便利化談判組成立,談判正式啟動。但是由于整個多哈回合談判進展緩慢一度停滯,直至2013年12月7日,巴厘部長級會議才達成協議,結束了貿易便利化談判。
2014年7月31日是《貿易便利化協定》生效程序的第一個截止日期,各成員需要在該日期前,根據共識通過其議定書,將協定正式納入到世貿規則體系中。但由于種種原因,協定實施陷入困境。后經各方努力達成共識:協定將在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接受后生效。
《貿易便利化協定》旨在“進一步加速貨物的流動、放行和清關,包括過境貨物”,并且“加強這一領域的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支持,并在貿易便利化和海關執行方面促進海關之間或其他邊境管理機構之間的有效合作”。從全球角度來看,協定的生效和實施將便利各國貿易,降低交易成本,推動世界貿易和全球經濟的增長。根據國際機構測算,協定的有效實施將使發達國家貿易成本降低10%,發展中國家貿易成本降低13%至15.5%。協定實施后,最高可使發展中國家出口每年增長9.9%(約5690億美元),發達國家出口每年增長4.5%(4750億美元),帶動全球國內生產總值增長9600億美元,增加2100萬個就業崗位。
《貿易便利化協定》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參與并達成的首個多邊貨物貿易協定。作為全球第一大貨物貿易國,中國一直積極參與并推動談判,先后提交和參與聯署了8份提案,內容不僅涉及貿易法規的公布和實施、風險管理、后續稽查等具體措施,還涉及成員需求和優先領域的確定、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支持等綜合性問題。協定的生效和實施不僅將有助于中國口岸綜合治理體系現代化,還將普遍提高中國主要貿易伙伴的貿易便利化水平,促進中國產品出口并營造便捷的通關環境。
此次中國在世貿組織成員中較早遞交關于《貿易便利化協定》議定書的接受書,再次體現了中國支持協定盡早實施的積極姿態。世貿組織相關成員亦應加速國內程序,盡快接受協定議定書,以使協定能夠早日達到生效條件,進而推動新一輪世界貿易發展